9月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尚未實現市場化交易的燃煤發(fā)電電量,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將現行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表面上,這似乎是國家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措施,但是,結合國務院同時規(guī)定明年煤電電價不得上浮的具體要求來看,這項措施似乎并不僅僅是推進改革那么簡單。
眾所周知,最近以來我國煤電企業(yè)普遍效益下滑,經營困難。社會上關于煤電企業(yè)如何走出困局的文章很多。這些輿論基本上反映出了業(yè)內人士的某些訴求。歸結起來,除了要求企業(yè)自身的挖潛增效之外,主要的無非這樣幾條:
一個是要有關部門合理控制煤價的上漲;
二是要通過現有的煤電聯動機制調整電價;
三是希望給予擔負調峰任務的煤電容量電價。
這些煤電企業(yè)脫困的訴求,即便是在筆者這樣的局外人士來看也是非常合理的。然而,本次“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調整,把其中最有法律依據、最有可能性的第二條要求給否定了,意味著我國將告別已經實行了15年的煤電聯動機制。
其實,從更高的層面上看,這似乎也是想當然的事情。因為,最近在中美貿易摩擦等國際環(huán)境和經濟下行的壓力下,我國正在停止依靠房地產等基礎建設投資拉動經濟的做法,提倡大力發(fā)展實體經濟。降低工商業(yè)企業(yè)的電價是國家的努力方向之一,去年剛剛降低10%的工商業(yè)電價,今年還要求繼續(xù)再降低10%。
這種情況下,如果再給煤電上調電價,顯然是有困難的。然而,“告別煤電聯動機制”的決定,對于那些處在困局之中的煤電企業(yè),是不是有點太不近人情了呢?其實不然,在我們一些局外人看來,“告別煤電聯動機制”的做法是非常高明的。因為,我國的煤電企業(yè)還有巨大的降低成本的空間。
以美國為例,我國的工商業(yè)電價比美國高出很多。當然,美國和我國的電價政策不一樣,他們是優(yōu)惠工商業(yè)電價,而對高成本的民用電采用高收費政策。這樣一來,中美兩國的電價,似乎沒有了可比性。但事實上,美國的電價成本,確實比我們要低得多。例如,2015年我國風電裝機已經超過了美國,但由于嚴重的棄風導致我國當年的發(fā)電量,居然還不如美國多。
更要命的是,美國的煤電機組平均壽命在35年左右,而我國只有10年左右,不僅如此,美國原來的煤電機組利用小時普遍都高達7000多,最近,隨著氣電的成本下降和煤電的逐步退出,煤電的利用小時雖有所下降,但也比我們目前還要高不少。這樣一比,我國煤電的固定資產折舊的成本,肯定就要比美國高出很多。
然而,到目前為止,煤電業(yè)內人士似乎都還沒有意識到,我們國家和國外發(fā)電成本過高的差距,主要來自于我們特別熱衷于新建電廠,熱衷于進行各種升級、改造。我們至今不僅對電力企業(yè)的各種改造津津樂道,而且對于繼續(xù)建設已經嚴重過剩的煤電廠也是理直氣壯。然而,對于在產能嚴重過剩的情況下繼續(xù)建設煤電的后果,筆者作為局外人做過一個簡單的估算。即:每投產一臺百萬千瓦的機組,將增加煤電行業(yè)的每年的虧損(或者說是減少利潤)4億元。
因為煤電的產能已經嚴重過剩,增加裝機并不會增加社會用電量。也就是說,這些每千瓦4千元的煤電投資,是不會增加整個行業(yè)的任何收益的。盡管實際當中每座新建的電廠投產后,確實都會從別人的碗里分得一杯羹,但對于整個行業(yè)來說,它其實是不會增加任何收益的。而百萬千瓦機組的投資大約是40億,即使每年的銀行利息按6%計算,再加上25年還本的本金,每年財務支出就要達到10%。這還是我們假定該電廠的壽命可以達到25年(也沒有考慮任何升級、改造),而實際上這個要求電廠平均壽命達到25年,在我國也是難以想象的困難。
2018年我國雖然嚴格控制了新建煤電廠,但仍有3千多萬新投產的煤電機組。也就是說,僅2018年,我國的煤電行業(yè)由于新建電站而增加當年的虧損就達120億以上。事實上,我國煤電產能自2014年起,就已經開始過剩。由于在過剩的產能前提下,我們還不斷地新建電廠,相當于我們每年都要再增加上百億的煤電成本。從2014年到2018年我國新增的煤電裝機約達2億多。保守的估算,在2018年我國煤電行業(yè)僅因(熱衷于新建項目)此一項,而增加當年的虧損就高達800多億。
而目前我們業(yè)內人士對于繼續(xù)新建煤電站的普遍解釋是“我們發(fā)展清潔高效的煤電機組,同時把散煤壓減下來,集中提高用于發(fā)電的煤炭,在整個煤炭消費比重當中,它是一個非常好的路徑”。不過,這種解釋,在我們局外人看來,基本上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盡管用電替代散煤的方向是沒錯的,但是,我國當年的散煤替代的難點并不是缺電。到目前為止,我們的“三棄”問題還是十分嚴重,如果能用這些被浪費掉的可再生能源替代散煤,豈不是更好嗎?
此外,當前的散煤替代,難點恰恰在于電價太高(如:煤改電,農民無力承擔)。而根據前面的分析,我們知道在目前的情況下,繼續(xù)新建煤電廠,將會大幅度的提高我國的發(fā)電成本,最終提高電價。事實上,在我國煤電產能嚴重過剩的情況下,繼續(xù)新建煤電廠不僅不會增加散煤的替代,反而只會減少。
最近,有位業(yè)內人士在分析當前的煤電困局的文章中說:“多年來,在未來的能源結構中要不要煤電,或煤電扮演什么角色,社會上一直爭論不休,始終未形成共識,煤電前景迷茫。以氣候專家、新能源企業(yè)為代表的一派認為,煤炭污染環(huán)境,能源清潔轉型就像搬新家,不扔掉煤電這些‘舊沙發(fā)’,就不可能買可再生能源這個‘新沙發(fā)’,因為沒空間,我國‘三棄’現象就是煤電規(guī)模過大造成的。以煤炭、煤電企業(yè)為代表的另一派則認為,不能‘妖魔化’煤炭、煤電,我國是富煤國家,煤炭、煤電兩個行業(yè)互相依存、互相影響,‘唇亡齒寒’,關系國計民生。可再生能源不穩(wěn)定、經濟性差,關鍵時刻還得靠煤炭、煤電,而且煤炭正在發(fā)展清潔利用技術、煤電大力實施超低排放改造,還是應該依靠煤炭、發(fā)展煤電?!?/p>
盡管,這篇文章對煤電困局的分析,可以說在業(yè)內得到了高度的認可。但是,筆者作為局外人,則并不認為這是最主要的原因。記得在2014年前后,中國能源研究會某位專家在一次關于煤電建設的爭論中,就曾明確提出過“十年以后才需要的煤電,我們有必要現在就建設嗎?”的疑問??梢?,即便是認為中國的將來還是離不開煤電的同志,只要沒有眼前投資驅動和局部利益的沖動,也不會再去糊涂的投資煤電,加劇產能的過剩和整個行業(yè)的困境。同樣,筆者雖然是前一種觀點的堅定支持者,但是,好像也是在2014年左右,筆者就曾在某些公開場合指出“明知道產能過剩繼續(xù)大規(guī)模的建設煤電,最受傷的其實是煤電企業(yè)自己”。今天,這一切似乎都已經得到了證明。不管我們對煤電未來發(fā)展的觀點如何,如果我們當年聽了這位能源專家的建議,能夠尊重一點科學、有一點大局觀,客觀地把十年以后的需要,放到幾年以后再去考慮,2018年我國煤電行業(yè),至少可以減少成本支出約800億。那樣的話,我們還至于出現全行業(yè)的困境嗎?
從這一點上看,我們只能說“告別煤電聯動機制”這一決定確實是非常高明的。堵住了寄希望于煤電聯動上調電價的路,讓煤電企業(yè)真正找到發(fā)電成本過高的根本原因,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煤電行業(yè)的科學發(fā)展問題。不僅如此,即便是煤電行業(yè)希望脫困的其它兩條渠道(控制煤價和增加容量電價),其實也和我們煤電產能的無序擴張緊密相關。
首先看煤價。
煤價是由市場決定的,目前,我國的散煤用量肯定是下降的,但是電煤的用量卻在增加。這是與國家能源結構調整的方向嚴重不符的。現在國家已經吸取了當年煤炭行業(yè)全行業(yè)虧損的教訓,規(guī)定了煤炭產能要逐年下降的目標。煤炭產能下降,電煤的用量上升,這能不造成煤價的上漲嗎?
因此,也可以客觀地說,煤價的上漲完全是煤電企業(yè)自己“努力”的結果。我國的煤電行業(yè)在電力領域占有絕對的優(yōu)勢地位,這幾年隨著煤電的增長,由于“三棄”問題嚴重,我國水電投資已經大幅度的降低。風電、光伏的發(fā)展也受到很大的局限。目前很多地方對風、光項目上馬的要求是先要有市場??傊?,行業(yè)內強勢的煤電雖然在同業(yè)競爭中占盡了先機,但卻因為違背了社會發(fā)展的方向,也就必然的推高了煤價,增加了自己的困難。
再看容量電價問題。
一般來說,煤電機組為保障可再生發(fā)電而調峰、備用而運行,給予一定的容量電價,當然是再合理不過的要求了。問題是目前煤電機組在電網中的調峰、備用是被動的,而不是主動的。是因為過去煤電的投資驅動意愿太強烈,建造了遠遠超過現實需要的煤電廠。因此,對于很多煤電企業(yè)來說,能作為備用電源,多少發(fā)一點電,也比完全不讓干活要強。正常來說,在系統中調峰、備用的電源最好是抽水蓄能、水電,其次是氣電。煤電是最不適合作調峰電源的,科學的看不管如何進行改造,煤電的調峰能力都絕對趕不上氣電,更別說水電和抽水蓄能了。
為適應能源轉型,我國最早規(guī)劃的2020年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目標是1億千瓦,后來“十二五”規(guī)劃調整為6000萬;“十三五”又降到了4000千萬。而實際上到2020年恐怕連4000萬我們也難以達到。為什么會這樣?筆者認為,就是因為煤電的無序發(fā)展已經嚴重的擠壓了我國抽水蓄能的發(fā)展空間。其實,我們最好的能源轉型方式應該是隨著煤電裝機總量的減少,但應保證其利用小時數一直不減。目前,抽水蓄能主要是為煤電服務,保證在役的煤電的長時間基荷運行。未來,隨著煤電機組的減少,抽水蓄能(包括水電)再轉為主要為風、光等間歇性的可再生能源服務,最終實現國家的電力轉型。
但目前,由于我們已經投產了太多的煤電機組,在電網中被動的充當調峰、備用電源,也比完全不能發(fā)電的幸運。在這種被動的充當調峰電源都是一種幸運的情況下,我們怎么去給它容量電價?所有的煤電機組都給,肯定是不可能。但給誰?不給誰?給多少?又是一個理不清的難題。按理說,對于在系統中擔當調峰、備用的機組,確實應該給于一定的容量電價,但目前的現實情況很難操作。因此可見,解決煤電機組容量電價的難處,其實也還是來自于我們的煤電產能嚴重過剩。
前幾天,曾有文章分析“國家電投為什么會是幾大電力中效益最好的”。該文章分析了很多方面,雖然都很有道理。但是,筆者認為還是沒有能指出最重要的那個點,筆者記得,當時的中電投(國家電投前身)是五大電力集團中規(guī)模最小的,因此,在幾大電力集團競爭規(guī)模的時候,中電投最不積極,這也就是造成了今天的國家電投的煤電企業(yè)是幾大電力集團中效益相對較好的。
當前我國煤電行業(yè)的困局似乎有點“旁觀者清,當事者迷”的意味,不知道這次“告別煤電聯動機制”的決定,能否讓煤電同仁警醒,發(fā)現煤電行業(yè)最大的難題,都是來自自己多年來的投資驅動。
不過,由于目前煤電已經存在嚴重的產能過剩了,即使現在立即暫停新建煤電,控制增量也未必能解決當前的困境??峙逻€需要想辦法減少存量和降低煤電企業(yè)各種額外的成本(包括停止各種夸大其辭升級、改造)。關于這些問題,如果煤電業(yè)內人士愿意聽,筆者還可以從繼續(xù)旁觀者的角度,進行一些客觀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