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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2030年可再生能源發(fā)電目標提高至42.5%

中國電力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23-09-18 09:02:34
據(jù)外媒報道,歐洲議會日前批準了最近更新的《可再生能源指令》,該指令將到2030年歐洲的可再生能源發(fā)電份額提高到42.5%,并鼓勵歐盟成員國努力實現(xiàn)45%的更高目標。



這一更新的立法在歐洲議會以壓倒性多數(shù)獲得通過,其中470票贊成,120票反對,40票棄權。下一步將由歐盟理事會正式批準立法,使之成為法律。

今年3月,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暫時同意,到2030年將歐盟具有約束力的可再生能源發(fā)電份額從32%提高到42.5%以上。

修訂的指令的關鍵條款之一是簡化授予新的可再生能源項目許可的程序。這包括光伏組件、風力渦輪機以及對現(xiàn)有發(fā)電設施的改造。該立法規(guī)定,歐盟成員國在指定的“可再生能源開發(fā)地區(qū)”批準開發(fā)和安裝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時間不應超過12個月。這些地區(qū)以外的項目審批過程不應超過24個月。

歐洲議會的議員還投票通過為創(chuàng)新的可再生能源技術設定指示性目標,確保安裝的5%以上可再生能源是創(chuàng)新技術。此外,還為跨界能源項目建立了一個具有約束力的框架。

為防止不可持續(xù)的做法,該指令對生物質能源的使用采用了更嚴格的標準。這包括確保生物質收獲方法不會對土壤質量和生物多樣性產(chǎn)生負面影響的指導方針,從而保障歐盟對可持續(xù)性的承諾。

歐洲議會首席議員Markus Pieper說:“我們的重點包括風力發(fā)電、光伏發(fā)電、水力發(fā)電、地熱能和潮汐能。木材之類的生物質仍將被歸類為可再生能源。根據(jù)‘積極沉默’原則,對于這些項目的投資在沒有行政反饋的情況下將被視為獲得批準。我們現(xiàn)在迫切需要對歐盟電力市場進行設計,并立即轉向氫氣能源,以實現(xiàn)更綠色的轉型。”

交通運輸部門是歐洲議會更新這一指令的重點,其目標是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14.5%。這將通過增加使用先進的生物燃料和為非生物來源的可再生燃料(如氫氣)設定更高的配額來實現(xiàn)。

這項立法的批準標志著歐盟朝著實現(xiàn)其雄心勃勃的氣候目標邁出了重要一步,正如“Fit for 55”一攬子計劃所概述的那樣。該計劃使現(xiàn)有的氣候和能源立法與歐盟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55%以上的目標保持一致。

此外,該立法旨在減少歐洲對進口化石燃料的依賴,特別是考慮到俄烏沖突之后最近的地緣政治。

今年3月,歐盟議會通過了修訂后的《建筑能源性能指令》,要求到2028年歐盟成員國的所有新建筑都要安裝屋頂光伏系統(tǒng),到2032年所有翻新和改造的住宅建筑都要安裝屋頂光伏系統(tǒng)。

根據(jù)Legal and Genera投資管理公司發(fā)布的一份研究報告,如果脫碳資金推遲提供的話,歐洲和亞洲將在未來幾年面臨更高的能源價格。

來源:pv-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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